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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


作者:洪烛  来源:中国诗歌网  责编:周占林  日期:07-06-23 08:07:49  点击:


光,照亮了失明的人们……”
  什么叫做灵感?灵感就是诗神附体。你的天灵盖无形中像天文台一样打开,缓缓地伸出一杆高清晰度的望远镜,你想像的事物确实存在,只不过由于它无限地远,别人看不见。他们只能看见呈现在你诗中的投影。而你对这一切守口如瓶,从不炫耀自己如有神助的视力。
  你有圣经,他或她有古兰经或佛经,我有什么呢?我有更为古老的诗经。等于什么都有了。还有谁敢嘲笑我是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在复杂中,我认识到你们的单一。你敬畏上帝,他皈依真主,她崇拜偶像,我呢,用想像来塑造自己的诗神。诗神是位千面女郎(有人把她叫作缪斯),每个人都能看到她不同的一面。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很庆幸自己找到了诸神中惟一的女性。但是她跟所有的神都是亲戚。所以,你们最好不要把我视为异教徒。她是宽容的,因为她只想垄断美,除此之外别无所求。
  想像一番吧:这是你在人世的最后一首诗。或许就能把它写得更好些。你严肃得像在构思自己的墓志铭。不仅把自己当作一位活着的死者,还兼而想像出那些从你坟前走过的读者。该说点什么?挽留住他们匆忙的脚步并使他们在一瞬间记住你。
  画地为牢,你给自己判了无期徒刑,接受时光的磨砺。戴着最沉重的镣铐,寸步难移,只有挥舞的手臂,在奋笔疾书。哦,那是你的树枝在空中写诗。闪电被你紧紧地抓住!太烫手了,只好又松开……胡杨啊胡杨,比别的诗人更有耐心:用一千年倾听,用一千年歌唱,剩下的一千年,则完全用来沉默。沉默,其实是它歌声的余音。不如此则无法彻底地掏空自己。
  诗人也在寻找主观印象与客观世界的偏差。偏离得越远,越容易营造出另一个似是而非的世界。他应该有造物主的雄心,而不仅仅是一位写生者。最大的快乐就是:能够亲自为笔下的事物逐一命名。不要嘲笑诗人自我燃烧的激情:他必须保持某种冲劲儿(最好以加速度),才能挣脱来自身后的万有引力。他无意于进入历史,而是要改写历史——使历史获得新的版本。还有比这更伟大的创意吗?
  在古代,妓女与嫖客都会写诗,连色情场所都构成诗坛的一部分。诗写得最好的妓女是薛涛 (好像在四川有一口以她命名的井)。诗写得最好的嫖客是柳永。虽然他们都属于青春写作。但在当时,却比李白与李清照流行(更别提杜甫了)。大多数诗人都是吃青春饭的。也有吃软饭的,吃大款与高官的软饭……这是一部被遮蔽了的诗歌史。哪里有纯文学哟?纯文学从来就养活不了自己。
  大家都在讨论新人类乃至新新人类,我想出了一个更新的概念:诗人类。人类中的诗人,本身是否就该独立成一个种类,或一种类型?他们与别人多么不一样啊。甚至他们彼此,也不一样。恐怕上帝造人时,诗人就是另类。不是精品,也不是次品,更不是废品——诗人无法代表全人类,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可如果全人类中缺少了诗人,该多么单调啊。他们是先锋、叛逆或落伍者,索性全部打入另册吧,让这些与众不同者自成体系。这种分裂还将无限地持续下去。一位真正的诗人会说:即使诗人类是人类中的另类,我也要努力成为另类中的另类。
  离物质近了,也就离精神远了。离现实近了,也就离历史远了。离生活近了,也就离诗远了。离别人近了,也就离自己远了……我必须在两者之间拉手风琴,忽远忽近,若即若离。这样才能演奏出瞬息万变而又万变不离其宗的旋律。不断地给自身制造新鲜感,也就等于给读者制造神秘感。
  诗不是时尚,不是流行色。我想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在它所诞生的那个环境里肯定是“不
  合时宜”的。具有独立性的作者更是如此。他甚至会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流行的常常是速朽的。至少,是廉价的。我不是时装设计师,顶多算业余的小裁缝:整天关在家里为自己量身订做一套不可能穿出门去、更无法大批量生产的奇装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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