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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全球征片启事

2025-11-18 作者:丁灯 | 来源:中诗网 | 阅读:
用镜头展示诗人的精神世界,用镜头展示朗诵者的澎湃激情,用镜头记录人们的诗意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第二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颁奖典礼将于2026年3月在广西南宁隆重举行。
  2025年第九届华语诗歌春晚(广西)暨首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由华语诗歌春晚组委会(北京师范大学)和广西南宁丁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由华语诗歌春晚组委会(中国)作为指导单位,我国著名诗人,中国作协原副主席、中国诗歌委员会主任吉狄马加做总顾问,由诗人丁灯总策划并执行,其大赛宗旨:用镜头展示诗人的精神世界,用镜头展示朗诵者的澎湃激情,用镜头记录人们的诗意生活。该活动在南宁隆重举行并获得巨大成功(见附图)。

  为了提升全球华语诗人及其作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自即日起到2026年1月30日止向全球华语诗人征片,大赛优秀作品将通过(美国)美洲文化之声国际网络平台、(澳大利亚)澳洲印象平台及国内多媒体向全球广泛推广宣传,该活动趋向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为诗歌微视频产业发展提供新平台、开拓新视角、注入新活力,致力打造全球华语诗歌微视频年度盛事,助力全球华语诗歌微视频走向世界更高的水平。
  作品全球征集,即日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
  二、活动内容
  第二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及颁奖典礼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1、华语诗歌春晚组委会(中国)
  2、中诗网(中国)
  主办单位:
  1、广西南宁丁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
  2、世界华文诗歌学会(美国)
  3、美洲文化之声国际俱乐部(美国)
  4、澳华诗歌艺术联合会(澳大利亚)
  5、澳大利亚艺术与手工艺术协会(澳大利亚)
  6、醉茶听雨文化传媒(加拿大) 
  7、三孝.大智慧幼儿园(国学幼儿园)(中国)
  协办单位:
  作家网
  香港国际青年电影节协会
  澳大利亚亚洲文化中心
  澳洲印象
  海外头条
  国际大中华经贸促进会
  “珺之春”国际文化公益平台
  陕西美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年文学家作家理事会红诗文学社
  澳大利亚书法家协会
  澳大利亚书画家协会
  美国七彩桥学校艺术学校
  美国云锦诗电影频道
  英国华文写作家协会
  澳大利亚星海国际文化传媒集团
  中澳青年领袖联合会
  新西兰中国语言表演艺术中心
  国学诗艺全球采风月刊
  深圳市中邦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欧洲诗人》杂志社
  西班牙文心教育集团
  四、参赛资格及要求
  1、所有诗人、诗歌爱好者、诗歌微视频(诗歌微电影)爱好者、影视文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题材和作品要求:
  (1)诗歌微视频均可参赛(原视频PM4 横屏16:9,视频号、抖音等其它媒体下载的视频请转成原视频投稿。要有明确的自主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作者的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2)诗歌朗诵(拥有著作权或诗歌作者同意授权书),如朗诵者报名朗诵已故名家作品者,其诗歌著作版权需明晰)
  五、作品评审
  组织诗歌界、电影界专家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2026年1月中旬开始分批公布入围作品,颁奖典礼将于2026年3月中旬在线上和线下(暂定)同时举行,
  六、报送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二)申报材料:
  1.作品直接发收稿微信号接收或征稿QQ邮箱
  内含参赛原视频和诗歌文稿(如果已经发表在视频号、抖音、公众号及其它媒体下载的原视频,必须在投稿中标注,以免因涉及到作品原创问题而引起的一系列麻烦)。视频确保能在电脑中正常播放、报名内容(含作者、朗诵者、摄影、后期制作者)。
  (三)报送方式:
  1、作品发收稿微信号或收稿邮箱接收,内含参赛原视频(MP4)和诗歌文稿或诗歌朗诵音频(MP3)(如果从视频号、抖音、公众号及其它媒体下载的原视频,必须在投稿中标注,以免因涉及到作者版权问题而引起的一系列麻烦)、报名(含作者、朗诵者、摄影、后期制作者)
  2、投稿邮箱:(3625776846@qq.com)
   微信号:z5356360
  ①投稿标题为:第二届华语诗歌微视频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微信名)+微信号+省份+详细通联地址+电话。
  七、投稿注意事项:
  1、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微信号等,上述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评奖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不修改稿件包括原视频,也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对诗歌微视频作品及诗歌朗诵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等)在微信平台、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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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