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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塘村”与精神生态:论徐俊国诗歌创作的伦理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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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林国 来源:本站 责编:周占林 日期:13-05-20 16:43:2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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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关注也总是不断向前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当生态学和精神结合起来并获得了理论的合理性之后,关于精神生态学的研究也不断地在扩大,研究视野越来越广泛,这就使得对“精神生态”的实际运用呈现出更多可能。近年来,研究者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精神生态”在诗歌创作中的表现和运用。比如对被奉以深层生态学桂冠称号的美国当代著名诗人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的生态诗学研究,对徐志摩康桥情节的生态诗学研究,对艾青“土地”意象的生态诗学研究,以及对海子“麦田”意象的生态诗学研究等等。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对“精神生态”的关注都有所表现,但并不是特别突出。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当代诗坛,诗人徐俊国的诗歌创作在对“精神生态”的表现上,较为明显,而“鹅塘村”这一象征符号的意义指向,即诗人对心灵位置的坚守和精神居所的建构,则是诗人精神生态诗学中一个较为根本和核心的并值得关注、研究的地方。那么,在徐俊国的精神生态诗学之中,不得不提的就是诗人用自己的诗歌创作对精神生态的伦理呈现所做出的努力,这都可以在诗人的诗歌作品中见出。
那么,就伦理而言,“伦理”一词最早可以在《礼记?乐记》中找到依据,即“乐者,通伦理者也。”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里面分别对“伦”和“理”作了这样的解释:“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那么伦理也就是对人伦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的条理、道理、原则。随着人们对“伦理”认识的逐渐深入,伦理学便逐渐地成为一门学科而出现。在西方,伦理学大约在公元3世纪由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研究关于人和道德品性的学问。而我国学者则是借助于严复翻译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把对道德学问的研究称其为“伦理学”,此后,关于伦理学的相关研究便在我国开始。伦理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催生出了许多新兴的学科门类,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生态伦理学的确立和发展。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新的学科,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分支,是在现代西方自然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展下得以产生,并随其发展而发展。在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创立阶段,值得一提的就是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分别在1933年和1949年写的《保护伦理学》和《沙乡年鉴》两部著作。他在《沙乡年鉴》中阐述了他的大地伦理思想。他的《大地伦理学》也“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学,因而他被誉为生态伦理学(实际上是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③。那么,我国理论界对“生态伦理学”的关注则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学术界对生态伦理学的认识是在人类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层面上进行界定。同时,也认为生态伦理是“关于人与自然界关系的伦理,它确定的是人对自然界和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道德关怀。” 伴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工业化的发展,社会生产与环境之间的危机不断发生,生态环境的恶化逐渐摆在人们面前,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便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话题和关注的热点。围绕着对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思考,生态伦理的问题也随之产生。讨论比较大的是关于“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问题。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和理解,使得人类中心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成为了生态伦理学的一个核心流行话语,生态伦理学的专家学者们也都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研究视域内思考生态环境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问题。但是,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生态危机的不断加深,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得研究者开始质疑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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