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所以从词与词,格律与格律,都进行了巧妙的融合。 自翻译成: 在奢侈的夏日;在孤独的冬夜,(“双声叠韵词”;句法结构相同。)三、这首诗的最佳之处在于层次分明而又相互融合。就押韵格式(韵脚的语音用),亦能感觉到这种巧妙的所在。诗歌的第一部分,诗人运用饱满丰富的元音加上鼻塞音或鼻辅音作为韵脚,把夏日的温暖和阳光表现出来,创造夏日炎炎懒洋洋的气氛。但第二部分长用于短促的元音+摩擦音或通音作为韵脚,造成冬天寒冷利落音效。诗歌多用阳韵,给人以明快而又积极的感觉,来表现大地一片繁荣,歌声连连不断;其中穿插两行“never”和“ever”两个阴韵,也增添些柔美的色彩,令诗歌富于变化“格律所带来的快感是关乎身体上的,与人的有节律性的经验相关联,就像呼吸,散步,性爱这种交互重现的生理现象(Paul Fussell)”,济慈是探求感官美的追求者,它描绘了两幅画面,炎炎夏日与冰冷冬天,动态与静态的结合,听觉与视觉的融合,当读起这首诗就如在空旷的屋子里守着家庭影院,装备着环绕立体声的低音炮,享受全美的盛宴。 在我的翻译中,没有机械地按照与五步抑扬相对应的推算顿数,也没有完全与原韵相符,而是多用“ang”韵这种有鼻腔共鸣而又宏亮的韵脚,表达大地欣欣相容的感觉。尽量采用“一韵到底”,夹杂如“i”这种细腻感觉的韵,使诗歌有张有合。多用采用双声,叠韵,叠音词体现原始的音律美。但诗歌本不可译,尤其济慈是全力追求唯美的“诗人中的诗人”,译好此诗更加困难,特贴出此诗等待前辈指点。 ——引用为Paul Fussell,Jr Poetic Meter and Poetic Form http://bbs.yzs.com/showtopic-139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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