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俊对于十四行诗在中国移植、“驯化”历史的研究,充分肯定了几代中国诗人十四行诗的创作成就,雄辩地纠正了这种外来诗体“不适合中国”的谬见;外国诗歌翻译与中国格律体新诗的关系,对译诗所产生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的剖析,是这一时期触及的崭新课题;程文、程雪峰《汉语新诗格律学》所作的的分类研究,细致到穷尽了各种字数的诗行包含的顿数的所有可能性;他们还提出了同一首整齐式作品中,每个诗行必须顿数与字数都相等的“完全限步”说;在诗人论领域,闻一多、徐志摩、朱湘、何其芳、卞之琳的研究比较盛行,其中不少涉及他们的格律体新诗的理论与创作,远彼过去深入;对其他重要格律诗人如邹绛、屠岸、黄淮、丁芒、万龙生的评论也时有出现。凡此种种,充分证明了格律体新诗的理论研究,在新时期的可喜进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这一阶段理论研究的显著特点,也是一大亮点。同卞之琳一样,不少研究者如邹绛、丁芒、黄淮、万龙生、程文,同时也是诗人,把理论用于创作,而创作又启发了理论思考。而有待印理论专著《新诗格律问题》的丁鲁,则是诗歌翻译家,为译诗而进行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对两方面都起到促进作用。关于把“的”“地”后靠,以消解四字顿的办法,就是胡乔木与卞之琳在创作基础上互相探讨,琢磨出来的。
理论家同时充任选家,也是一大优点,对于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大有裨益。有好几个成功的范例不容忽视:许霆、鲁德俊在撰著《十四行体在中国》的同时,就编选了《中国十四行体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与之互相印证。屠岸的序言和编者的后记学术性很强,对阅读具有指导意义。此前,钱光培也编选了一本《中国十四行诗选》,由中国文联出版公司于1988年出版,每首作品都附有简短评析。前有长序,后有附录(中国十四行诗人谈十四行诗),也是选、论结合的优秀选本。
格律体新诗的宏观性选本迄今已达4种。
1985年,一东一西,几乎同时出现了两个填补空白的格律体新诗选本:邹绛编选的《中国现代格律诗选》(重庆出版社)和周仲器、钱仓水编选的《中国新格律诗选》(江苏文艺出版社)。邹绛的长篇代序《浅谈现代格律诗及其发展》是本阶段的重要学术论文,首次把格律体新诗分为五类,并且照此编排,具有开创意义。后者的骆寒超序同样具有重要学术意义,言简意赅地回顾了格律体新诗的历史,阐述了她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对其格律内容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指出就是句法、章法和韵法三大块,而以前二者为要。这两个选本当时都颇受读者青睐,在发行上取得了佳绩。
程文、程雪峰为了配合其专著,配套编选了《中国新格律诗大观》(北方文艺出版社,2005),并根据他们的研究心得,进行比之邹绛更为详细的分类方式编排入选作品。不但对每一类别均有分析介绍,对有的入选诗作也进行了格律个案简析。
周仲器、丁元、黄淮、思宇也于2005年编选出版了《中国新格律诗选萃》,由吉林大学出版。此书入选作品系以诗人生年先后为序,书前冠以周仲器长序《新格律诗探索的历史轨迹与时代流向》,可以看出格律体新诗肇始至今的发展脉络。这同样不仅仅是一种欣赏性读本,也是与研究密切结合的产物。
以上四个大型选本,比较充分、准确地展示了近百年来格律体新诗的创作成果,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以创作实绩向世人宣告了格律体新诗存在的基础,并且预示了她的美好发展前景。在进入对本阶段创作的论述之前,需要指出,这四个选本,无一例外,都包含了本阶段的优秀成果。
(二)创作态势令人鼓舞
这一阶段的格律体新诗创作,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创作中对于格律体新诗有着诗体自觉的诗人明显增多,出版的诗集中,格律体新诗的专集或者以格律体新诗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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