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传统,历代诗人们用各种格律样式写出了世代流传的无数优秀诗作,对格律的需要成为民族的诗歌美学基因,也因为自由诗始终不能如“胡琴”转变为本土的民族“乐器”那样,在中国牢牢扎根,所以尽管外部条件很差,建立新诗格律的理想却怎么也不会泯灭,理论的研究与诗体的试验并没有停止,仍然在艰难而顽强地前行,一直坚持到今天,终于在新旧世纪之交,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创作实践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
回顾格律体新诗20多年走过的道路,可以看到如下的事实:
(一)理论研究的突破
这首先体现在研究力量的壮大。论文的发表,文集和专著的出版数量都超过了前两个阶段。不妨列举几种著作:
卞之琳:《人于诗:忆旧说新》(三联书店,1984);
许可:《现代格律诗鼓吹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
许霆、鲁德俊:《新格律诗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
陈本益:《汉语诗歌的节奏》(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
许霆、鲁德俊;〈〈十四行体在中国〉〉(苏州大学出版社,1994);
万龙生:〈〈诗路之思〉〉(中国三峡出版社,1997);
程文、程雪峰:〈〈汉语新诗格律学〉〉(雅园出版公司,2000);
周仲器、周渡:〈〈中国新格律诗研究〉〉(雅园出版公司,2005);
孙逐明:《汉语新诗格律概论》(《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华文化出版社,2005)......
那么,在理论研究上究竟取得了什么突出的成果呢?
首先,在文体命名上,过去有“现代格律诗”、“白话新体诗”、“新格律诗”等多种提法,去年首先由“东方诗风”诗歌论坛提出了“格律体新诗”的概念,得到了许多同道的认可,以吕进为首的〈〈新诗诗体研究〉〉课题组已经采用,该书将于明年出版。如果此名得以通用,将为进一步的研究带来便利。
其他的重要成果有:“无限可操作性”的提出与论证,对于破除格律体新诗是硬切的“豆腐干”的误解与成见,以及克服一部分格律诗作者自身的错误认识具有重大意义。
由邹绛开始,尔后由万龙生、程文、孙逐明等逐步完善的分类研究,是在已有的品类丰富的作品基础上,勾勒了格律体新诗的总体框架,即把格律体新诗按照各自的节奏规律,划分为整齐式、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式,再加上目前已经比较通行的固定诗体:四行诗,八行诗和十四行诗,这样,就组成了格律体新诗的大家族。这些诗体运用起来,的确变化无穷,真正能做到闻一多当年所设想的“相体裁衣”,体现了“无限可操作性”。对此,《新诗格律研究》(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的课题,已经结题,将由重庆出版社出版)设专章作了详尽的论述。(5)有研究者还进一步把整齐式、参差式就其形式特征分别与中国古典诗歌中的诗、词对应起来,把四行诗、八行诗、十四行诗就其容量分别与古代近体诗中的绝句、五律、七律对应起来,使格律体新诗在中国的传统诗歌中找到了契合点,找到了源头。
唐是(+水旁)和江锡铨两位诗评家不约而同地着眼于新诗发展的历史,从”自由“于”“格律”的矛盾运动,其此消彼长的状态,得出建立格律体新诗的合理性于必要性结论。(分别见于前者的《新诗的自由化于格律化运动》,《心意度集》,三联书店,1989;后者的《关于现代格律诗的随想》,《中外诗歌研究》1998年第3期)
这一时期的理论研究,其深入与细化的程度是过去所不能比拟的。比如骆寒超在《20世纪新诗综论》(学林出版社,2001)第三部分《形式论》中,对格律体新诗作了纵向的宏观的“史”的研究;陈本益采取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参照中国古代和外国诗歌,来考察格律体新诗的节奏,写出了学术价值很高的专著;许霆、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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