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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长江诗歌奖”征稿启事

2023-03-17 作者:组委会 | 来源:中诗网 | 阅读:
1.参评诗歌作品仅限汉语新诗。2.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10首以内。征稿对象:面向全体高校在读生、诗歌爱好者。征稿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时——2023年11月4日上午9时。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共计19个省、市、自治区。滔滔长江腾蛟龙,巍巍群山威虎雄。
  为推动诗歌繁荣与复兴,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学氛围,展示当代青年的创作佳绩,鼓励他们为了诗歌艺术而不懈努力。我们特举办第一届“长江诗歌奖”。
  本届“长江诗歌奖“将邀请当代著名诗人、学者,以及部分优秀青年代表进行评审。本次“长江诗歌奖”采用三审制度,在复审阶段增设“长江诗歌奖入围奖”,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选拔出优秀青年诗人。

  征稿对象
  第一届“长江诗歌奖”面向全体高校在读生、诗歌爱好者。

  征稿时间
  2023年4月1日上午9时——2023年11月4日上午9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长江大学社团联合会(武)

  承办单位:
    长江国学社
    长江诗社

  来稿要求
  1.参评诗歌作品仅限汉语新诗。
  2.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10首以内。
  3.本次大赛仅自荐电子来稿。
  4.来稿采用“一个Word附件”形式,即多篇诗作和个人信息统合在一个Word文档内作为附件寄送。
  5.来稿word文档最开始段落处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6.请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changjiangshishe@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评第一届‘长江诗歌奖’”字样。

  评选流程
  评选过程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参赛作品将经过初选、复选等环节打分按得分多少为序公布50名“长江诗歌奖入围奖”,而后再从“入围奖”中进行终选公布10名“长江诗歌奖”。颁奖典礼将在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举行,日期将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活动进展
  “长江诗歌奖”的最新动态,将在“长江诗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联系方式:
  李瀚霖 17675606759
  朱 欢18327264544

  3.长江诗歌奖答疑QQ群:
  85820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