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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我心目中的西域
作者:洪烛 来源:
中国诗歌网
责编:周占林 日期:06-12-08 17:59:22 点击:
13、 西域多名马。那尊青铜雕塑的马踏飞燕,不知描绘的哪种马?它把凌空而起的飞燕当成靴子,比腾云驾雾还要潇洒。天马行空,其实在现实中依然有迹可寻。古西域的大宛国,即以善养天马(又叫西极马)而出名,所谓天马即今阿拉伯马,亦称突厥马、哈萨克马、伊犁马。汉武帝千金以求大宛马而不得,遂远征大宛国,终以武力夺取,但也付出沉重代价。西域最早的战争居然由马(而不是美女)引起。新疆的伊犁草原乃至整个中亚的哈萨克大草原,适宜天马生长,估计古大宛国即位于这一带。我来到伊犁,面对巩乃斯草原,渴望从大名鼎鼎的伊犁马身上发现天马的影子。在我想象中,它把翅膀给藏起来了,否则一定会带我去飞。西域最浪漫的传奇就是汗血马。浑身流汗如血浆,我宁愿相信那是它自身酿造的葡萄酒汁,相信它内心有一座小小火山,通过每一个毛孔渗透出熔化了的岩浆。然而汗血马,在哪里可以见到呢?它是否已彻底灭绝?真正的诗人是一匹汗血马,是人类中的“汗血者”,他喷洒的激情不是汗,是浓于水的血、不结冰的泪。每一场血汗蒸发之后,都会留下一片盐碱地。在“口水诗”的时代,我呼唤浑身伤口、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才气的“汗血诗人”!你们别唾沫四溅地自吹自擂了,有本事就放出点血看看,是怎样的成色?诗可以培养出一个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果你还是块料的话……恐怕从成吉思汗西征开始,蒙古马进入西域。蒙古马的个头不如阿拉伯马高大,属于矮脚马,却极其擅长马拉松长跑。据马可?波罗说:“鞑靼人的战马转向的速度十分迅速,吆喝一声,战马可以立即转向任何方向。他们凭借这项优势获得了许多胜利。”蒙古人长途奔袭,可以大半月只靠马乳维持生活。还能马不停蹄地奔驰十日,既不生火,也不进餐,只用马血维持生命(必要时每人割破自己战马的一根血管吮吸马的血)。蒙古马横扫欧亚大陆如卷席。游牧民族都是马背上的民族,成吉思汗却使游牧民族的辉煌达到顶点——蒙古马功不可没。在新疆的巴音郭楞、博尔塔拉等蒙古自治州乃至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我都能看见蒙古马,还有它们的主人——成吉思汗的后裔。
14、 丝绸之路是西域的一根割不断的脐带。它以此输送、吸收分别来自亚洲与欧洲的营养,逐渐成为一块混血的地区。丝绸之路的意义比万里长城要大得多。秦汉以来的长城不仅未能阻隔住这条欧亚通道,甚至还因丝绸之路出现了美丽的缺口。我歌颂丝绸之路,却拒绝赞美长城——即使它在历史中起过保护伞的作用,就主观上而言,却太像一种与外围世界为敌的态度。其实比丝绸之路更早,西域与中原之间还存在着一条玉石之路。大约开拓于六千年前。《竹书纪年》记载:“帝舜有虞氏九年,西王母来朝……献白环、玉。”昆仑山盛产美玉,成为内地梦寐以求的礼品、商品,它也促进了最初的交通。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出殷王武丁之妻“妇好”墓,出土玉器756件,据检测基本上都是新疆玉。春风不度的玉门关,为什么以玉门命名?因为它是这条玉石之路上的重要关卡。西域的美玉,以及如玉的宝马、胡姬,源源不断地由这道门户进入内地。我好羡慕哟——哪怕在玉门关做个小小哨兵,也能大饱眼福。今天,我终于走出玉门关了,一路向西,直抵昆仑山脚下,寻找和田玉。我在美玉的故乡,寻找同样珍稀的诗。马可?波罗游记中说:“忽炭国(指于阗国)……城东有白玉河,西有绿玉河,次西有乌玉河,皆发源于昆仑。”在冰雪融化的河水中采玉,多么辛苦的事情。可一旦采到了,又是多么幸福。其难度和幸福的程度,都要远远大于在田地里刨到土豆。
15、 我爱上新疆众多的草原,相信这是全世界最美的草原。不信你就拿来比一比。我就像记住天上的星座一样,记住众多草原的名字:巴音布鲁克草原,那拉提草原,玉其塔格草原,伊犁草原(又叫巩乃斯草原),和布克赛尔草原,阿勒泰草原,巴里坤草原……我要为每一座草原写一首诗。不管擦肩而过的游牧者是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抑或塔吉克族。我知道他们对草原的爱,比我还要强烈,但他们注定比我更为深沉。我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想像中的草原而激动,即使身临其境,我看见的也是自己的想像——或被想像所照亮的,一顶帐篷、一截栅栏、一匹马或一缕炊烟……狄金森的诗:“造一个草原,要一株苜蓿和一只蜜蜂,/一株苜蓿,一只蜜蜂,/再加一个梦。/要是蜜蜂少,光靠梦也成。”草原是可以造出来的,如果你用梦作为建筑材料。用有限的梦,造出无限的草原——你比任何一位蛋糕师傅都要高明。但这有个前提:你必须是一个有梦的人。因为梦,在建材市场是买不到的。诗也是如此,梦是诗的必需品。有梦的人都是诗人。草原比城市更适合诗歌,因为诗很容易在草原上找到自己的梦。找到梦的人很容易成为诗人。而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则不是这样。爱做梦的人会感到呼吸困难。唉,造一座城市,是不需要梦的。顶多需要几盏霓虹灯——可那是梦的赝品。
16、 我来到一群陌生人中间,唱歌,跳舞、喝奶茶,逐渐变得熟悉。我尽情地表现自己,说过去的经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我也陌生。他们认识我的过程,比我认识这么一群人,要快一些。认识了之后,我才发现:他们在我眼中,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一群人……这跟找到自己失散的亲人,属于类似的过程。我怀着特殊的感情,接受了他们的方言、服饰、宗教信仰、饮食习惯乃至吹拉弹唱的乐器,并且下意识地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是一个诗人,可以有更多的家、更多的亲属。在多民族的新疆,我如鱼得水,相信自己的生命来自于不同的根——开出混血的花朵。一支歌曲唱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诗人,该算作第五十七个民族?当然,诗人无疑是少数,属于少数民族,但他们有着祖传的血统,和独特的性格。甚至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都被称作诗的语言。他们说话,既好懂又难懂——属于精神上的方言。他们坚强地活着,并且相互友爱,为了避免这种秘密的语言的失传。所有民族都不懂的语言,诗人却懂。这要么是他们创造的,要么是为他们创造的。是属于诗人们的小语种。他们彼此用翻译就能交流。他们是少数民族中的少数民族……2005年10月,诗歌万里行采风团来到喀什,当地的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回族诗人们举办了一次欢迎会。维吾尔族的一位男诗人和一位女诗人分别朗诵了自己的诗,我从未学过维吾尔语,却一下子就听懂了他们的诗——仅仅凭着对那语音、那声调、那表情的辨识。我听出了他们想表达的心情。几乎无需询问就可以认定:他们与我,共同拥有一个精神上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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