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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散的笔记本

2007-01-14 作者:洪烛 | 来源:中国诗歌网 | 阅读:
  我并不是想坚持写诗,而是不舍得放弃一种快乐。
  也许每个时代都有一个李白,只不过生于唐朝的那一个,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时代。所以他活了下来!其余的时代没准也有类似的人物,因为身不逢时,而夭折了,或被埋没了。说到

  我并不是想坚持写诗,而是不舍得放弃一种快乐。
  也许每个时代都有一个李白,只不过生于唐朝的那一个,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时代。所以他活了下来!其余的时代没准也有类似的人物,因为身不逢时,而夭折了,或被埋没了。说到底,中国诗歌,有一个李白就足够了。他并不需要更多的替身。即使你可以模仿他,你所置身其中的时代,却无法模仿唐朝。
  李白的伟大在于他超越了万有引力。杜甫的伟大在于他体现了万有引力。前者的飘逸,后者的稳重,盖源于此。我所谓的万有引力并非仅指地心引力,还包括道德、传统、体制等社会性的价值观。
  虽然告别了青春,我仍有想疯一把的冲动。不知这意味着对青春的挽留,还是为之设计一个辉煌的葬礼?
  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无所事事。选择一处被遗忘的空房子住下来。让生活既不前进,又非倒退,而是在原地踏步。却又觉得自己走得比远更远。
  伤口结疤了。这是脆弱的自我长出来的铠甲。为了防范再次的伤害。越是疼痛的记忆,说不定遗忘得越快。
  他的一生充满了戏剧性。虽然大多是悲剧。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某个悲剧作家笔下的人物。或许人类的上帝原本有两个,一个是热爱喜剧的,一个是热爱悲剧的。很不巧,他为那个热爱悲剧的上帝所爱。成为不幸的幸运儿。
  入睡之后,一盏灯在体内点燃,梦境被照亮。多么大的舞台,多么逼真的布景……哪怕观众只有我一个。醒来则意味着那个虚拟的世界重新陷入黑暗。
  诗人的写作,都是为了寻找自身那看不见的胎记。也许并不是胎记,而是这种对虚无的寻找,使他们与平庸的人群区别开来。诗人的神秘感最终迷惑的只是自己。如果你不曾迷失,你就没啥可写的。诗人一生中所有的路标,都是为了帮助他更快、更彻底地迷路。
  各取所需:你拥有了有,我拥有了无。所谓的无,可以是什么都没有,也可以是什么都有。你不能从有里面发现无,我却能从无里面发现有。这就是我与你不一样的地方。 
  诗不会教我怎样生活(不会教我怎样生活得更好,却有可能教我怎样生活得更糟),而生活却可以教我怎样写诗。我写诗,不是为了生活(其实它已构成我的另一种生活,精神生活)。我生活,却是为了写诗:酝酿出诗之后,我所有的生活都已成了酒糟,散发出谷物发酵的气息。形而下是为形而上服务的。而不是相反。
  诗是一种瘾:中毒者呼唤着的其实不是解药,而是更大剂量的毒品。你在其中越陷越深。每一首诗带来的陶醉都增强了你的依赖感。你仿佛永远在为下一首而活着。
  我今年38岁。正是普希金死去的那个年龄。我意识到自己身上的双重使命:不仅为自己,还要接替另一个人活下去。我要把普希金没来得及写的诗全部写出来。包括他那些还没来得及开始或完成的爱。我正在把虚拟中的普希金的下半辈子变成现实。这也是我的下半辈子:与另一个活着的死者同在。
  和伊沙等早年的诗友重逢在一次朗诵会上。我说了一段话:这么多年过去,我的诗既不是“知识分子”的,又不是“民间”的,更不是“第三条道路”的,它还是我自己的。为之感到骄傲还是遗憾?相对于流派林立,争论激烈的诗坛,我更乐意保持一种“票友心态”。因为诗不属于热闹,而属于宁静。诗的意义,不在于共性,而在于个性。艺术可以划分群落或派别,而诗比艺术更为高明之处,正在于:每个诗人都应该自成一派,有独立的审美体系。人数越多的诗歌流派,越令我怀疑:其诗风要么是太容易模仿了,要么是太容易被模仿了,缺乏必要的难度。一个诗人,做到拒绝仿效别人,是容易的;做到令别人无法仿效,则太难了。相比而言,我更关注诗坛上“孤独的人”或“多余的人”。
  口语的倾向和书面语的倾向,分别证明了文学的两种野心:前者是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的,后者则把读者的范围延伸向未来,或者说,它力图为永恒的读者而写作。一位作家的语言风格,潜在地受到他臆想中的阅读对象的影响。同时体现出他视野的远和近:是热衷于对空间的感召力,还是热衷于对时间的穿透力?是追求生前的伟大,还是追求死后的光荣?是说给已存在的耳朵听的,还是写在纸上,留待尚未出现的眼睛读的?是比音量,还是比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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