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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周占林  日期:12-03-15 11:00:09  点击:


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能够使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们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我们的目标。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您的问题是,近年来您有很多次提起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现在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仍然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请问您在任期之内还会做哪些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另外,我们知道您常常会上网,在网络上您可以看到网民对政府工作、对您本人的肯定和赞扬,但是也会有“拍砖”的,您怎么看待这些批评的声音?

  温家宝: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事求是地讲,9年来,我们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工作。首先,在法律上,我们通过修改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我们制定了物权法,使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保护。我们修改了选举法,使城乡选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我们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使农民能自由进城务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城市化率超过50%。其次,在农村,我们坚决地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第三,在教育上,我们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的孩子上职业学校实行免费,同时对大学和农村高中阶段的教育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给予补贴。第四,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经覆盖13亿人口。这些都是我们朝着公平正义迈出的具有制度性的步伐。当然,我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引起群众的不满。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第三件事情,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第四件事情,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第五件事情,我们已经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因此,在网上听到有“拍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我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我们深思,而政府重视和决定的许多重大问题,经常是从群众“拍砖”里头得到的。我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地听取他们意见。如果你们注意的话,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的安排中,我们已经尝试做了,但还很不够。

  在我担任总理期间,确实谣诼不断,我虽然不为所动,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这种痛苦不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痛苦,而是我独立的人格不为人们所理解,因而我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我将坚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气,义无反顾地继续奋斗。

  半岛电视台记者:众所周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中东地区的友好关系是由来已久的,中国也一直致力于与国际社会一道解决问题。而在中东问题尤其是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的立场与其他很多国家存在很大的分歧。那么中方解决叙利亚问题的立场以及出发点是什么?另外,中国如何看待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中方是否担心与阿拉伯人民的关系受到影响?

  温家宝: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没有私利,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包括叙利亚政府。我们将根据是非曲直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并决定立场。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要保障平民的生命安全。叙利亚各方都要立即停止对无辜平民的杀戮。第二,中国尊重叙利亚人民要求变革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合理诉求。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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