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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评选结果12月初揭晓


作者: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编:周占林  日期:08-11-19 20:21:24  点击: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配合2008年国务院在法定假日中增列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的举措,教育部、国家语委会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民政部开展了“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通过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个传统节日为主题的原创性诗词歌赋作品的征集,在引导群众体验中华语言的魅力、关注语言文字应用现状、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挖掘与诠释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倡导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弘扬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应广大投稿者的强烈要求,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从原定9月30日推迟到10月15日。据不完全统计,活动组委会通过网络和邮寄形式共收到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稿作品1万余篇。投稿者中涵盖了从刚到入学年龄的稚童到年过古稀的老人,从身份上看,有教师,有学生,有工人,有农民,有部队官兵,有公司职员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字字句句之间,可以深切感受到洋溢于作者内心的澎湃的诗意和创作热情,更可以感受到社会各界群众对诗词歌赋等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挚爱以及对“中华赞”活动的积极支持。借助诗词歌赋的载体,作者们有的表达了对我国传统节日的喜爱,有的寄托了对亲人和朋友的思念;有的壮怀激烈,有的低回婉转,充分体现了中华语言文字的深刻内涵与无穷魅力。

  各地语委办、民间文学团体和学校对本次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地语委办纷纷转发“中华赞”活动通知,发动所辖地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作品创作和投稿,其中浙江省、福建省、陕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山西省、天津市、江苏省、上海市嘉定区、北京市海淀区等各级语委办在认真组织投稿基础上,还对作品进行了认真的评选。陕西省语委办将本省获奖作品汇编成册,装帧精美。很多学校将征文活动与学校语文教学及写作兴趣小组活动有机结合,既开阔了教学的空间,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中国诗歌学会、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等也发动部分会员参与了投稿,为本次活动增添了亮丽的色彩。

 目前,“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预选入围的379篇作品(散文95篇,古诗词122首,新诗97首,楹联56副,赋19篇)进入专家终审阶段,评选结果将于12月初揭晓。届时,获奖作品将在“中传在线”网站(www.songdu.cuconline.cn)及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展示,语文出版社将获奖作品及部分有特色的应征作品结集出书。

  活动组委会还将选择适于诵读的获奖作品,在今年年底举办的中华经典诵读全国总决赛颁奖晚会上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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